两会建言│全国政协委员杨智:建议完善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加快建设全国性碳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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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建言│全国政协委员杨智:建议完善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加快建设全国性碳市场体系
2024-03-06 17:33:00
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和全国性碳市场体系建设等有关“双碳”话题备受关注,也是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杨智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完善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性碳市场体系建设的提案》等多项提案。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由112名全国人大代表组成的湖北代表团还将以代表团名义提交打造长江全流域黄金水道、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丹江口库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建议。
  杨智表示,尽管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明确了“为什么补、谁补偿谁”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但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依然处在探索阶段,“补偿多少、怎么补偿”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细化,完善全流域补偿机制,拓展补偿方式并实现补偿资金来源多元化。
  目前,全国碳市场也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规模和影响力与中国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重要地位还不相匹配。为此,杨智在提案中分别提出了加强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统筹设计、加快制定全国碳市场发展总体规划等相关建议。
  横向生态补偿助力长江大保护
  杨智指出,完善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于落实生态保护权责、激发全流域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生态富民,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为完善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更好推进长江大保护,杨智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首先,要加强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统筹设计。
  “以流域生态整体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为引领,统筹推进横向生态补偿在长江全流域实现全覆盖,同时搭建横向生态补偿大数据平台,促进长江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调统一和资源共享共治。”杨智建议尽快出台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细化规范《长江保护法》中规定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内容。同时,鼓励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对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进行立法。
  杨智还建议,要推进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实现全覆盖。“明确长江流域补偿考核目标,加强流域上下游相关地区的沟通协调,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对跨省流域补偿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以及省级政府对省内流域补偿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
  此外,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与申报国家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挂钩,推动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落地。
  在完善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标准方面,杨智建议,要充分考虑不同流域内上游地区生态环境现状、保护治理投入、发展的机会成本、水质改善收益以及下游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居民生活水平、支付意愿等因素,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
  “以流域空间为单元进行核算,既涵盖水质水量等基本内容,也将其他环境要素在流域生态保护中所发挥的功能予以考量,并统筹各项环境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从而对流域整体空间进行生态保护补偿。”杨智表示。
  在杨智看来,完善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标准,还需要拓展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方式,实现长江流域横向补偿资金来源多元化。
  杨智认为,拓展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方式,可以引导长江流域下游地区在补偿时以货币补偿为基础,同时探索进行产业补偿,采用“产业链共建”“园区共建”等模式,帮助上游地区积极发展绿色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的现代化、集约化、绿色化、数字化转型;进行技术补偿,帮助上游地区建立离岸孵化器、离岸研发基地等,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等方式,提升上游地区的技术水平;进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补偿,帮助建立“流域生态银行”,对碎片化生态资源进行集中收储和整合优化,打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渠道。
  对于整个长江流域的补偿资金来源也应该分地区具体分析。杨智建议,要鼓励中下游地区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上游地区生态产业项目、生态技术推广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同时鼓励下游地区财政与企业联合出资,上游地区则可以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创设专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绿色创业投资基金。
  “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市场等探索建立排污权、碳排放权、用水权、用能权、用地权、林草权、矿业权等市场交易机制,不断完善市场交易型生态保护补偿方式。”杨智进一步表示。
  加快推进全国性碳市场体系建设
  除了完善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外,杨智还建议加快推进全国性碳市场体系建设。
  在杨智看来,目前我国碳市场体系建设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包括:“支撑碳市场的各类法规和配套制度仍待建立健全;各地碳市场的差异性对统一全国碳市场形成挑战;碳金融市场体系亟待健全,产品服务相对单一。”
  对此,杨智建议,应加快制定全国碳市场发展总体规划。近期重点应建立完善与全国碳市场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形成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为根本、以生态环境部相关管理制度为重点、以交易所交易规则为支撑的“1+N+X”政策制度体系。
  “中期目标重点是实现总量目标与各省碳达峰目标进行有效衔接,各地、各行业可通过全国碳市场优化碳配额资源配置。远期应强化总量控制,通过收缩配额总量、利用碳价信号驱动控排企业重视低碳技术革新,为我国低碳转型提供长期动力。”杨智进一步表示。
  在杨智看来,推进全国性碳市场体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全国碳市场功能平台体系,同时加大碳金融培育支持力度,加快碳排放数据体系建设。“中国碳市场采用‘双城’模式,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结算平台及登记结算机构(以下简称‘中碳登’)落户武汉市,交易系统落地上海市。除了登记系统、交易系统外,清算平台是全国碳市场的另一大功能平台,是保证碳排放权交易能够顺利履约、交割的重要保障。”
  “建议加快推进碳清算所组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更好服务全国性碳市场体系建设。”杨智表示,全国碳市场自启动上线交易以来,湖北省在低碳发展、碳交易试点方面一直位于全国“第一方阵”,武汉市在全国碳市场建设布局中占据独特地位,建议支持武汉市依托中碳登,建设全国性碳清算所。
  在加大碳金融培育支持力度方面,杨智建议,从战略高度将碳市场建设纳入到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中,结合碳排放权特点,推进碳交易市场发展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同步规划、整体设计。
  “积极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与气候投融资试点,支持上海市、武汉市等城市打造碳金融改革创新特区,进行碳金融改革创新试验,为全国碳金融发展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模式。”杨智表示,尽快研究制定相关标准,明确金融投资机构等进入全国碳市场的准入条件,明确碳排放配额是否可抵质押、可担保,持续丰富碳市场交易品种,探索碳期货、碳期权等衍生品交易。
  加快碳排放体系建设,还需要开发统一的企业碳排放权管理和排污管理信用信息,争取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贷产品提供绿色征信服务。充分挖掘中碳登工业企业排放数据资源,开发商业级大数据产品,构建行业排放基准值数据库、产品碳足迹数据库等,为企业摸清碳家底、诊断节能降碳空间、赋能绿色竞争力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
  此外,杨智还建议,作为全球控排规模最大的碳市场,我国应积极参与全球碳市场规则制定,在全球碳市场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积极争取引导国际“行业减排”的碳价机制建设,加强国际航空和航海领域碳排放相关规则的研究,加快与相关领域碳抵消及减排机制的对接。
  “逐步探索建立相关行业机构、服务企业以及专业人才储备,提升我国民航运输业等的绿色高质量发展能力和影响力。”杨智进一步表示,要坚定在国际合作公平竞争中发展,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同时以积极的姿态应对温室气体减排,包括推进低碳行业技术发展、扩大碳定价范围、引入碳泄漏机制等完善国内碳交易市场机制。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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